财产保全的具体时效如下: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
财产保全申请可以邮寄。但在邮寄前,请确保您已经准备好以下材料:
1. 书面财产保全申请。
2. 相关证据,例如合同、债务证明等。
3. 担保材料,如财产保全担保书、担保人身份证明等。
4.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将以上材料整理齐全后,您可以邮寄至人民法院。在邮寄过程中,建议您选择有跟踪查询功能的快递公司,以便于您及时了解邮件送达情况。
请注意,邮寄财产保全申请时,务必确保材料齐全,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的受理。在邮寄前,您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咨询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所需材料及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