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1.网上预约:
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领表、填表: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带黑笔填写)。
3.照相:领取资料后在照相处交钱照相(衣着要求要深色,不戴眼镜,女士头发要扎起露出耳朵)照相后5分钟在照相交费处旁领取;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其它的照片自行保存好。
4.复印:大厅有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5.现金缴费
(邮递为自愿选择,如选择自行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证件,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自助办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请机填表→到复印区复印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叫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办理→在受理窗口进行指纹核验→最后到缴费窗口缴费。
备注:如果有快递需求,到快递窗口办理快递。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120元/本,一个加注20元
办理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具体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婺江路169号一楼5-9号窗口
办理时间:内地居民接待大厅周一到周日(法定节假日及长假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14:00-17:30)
根据杭州警方的相关规定,报警结案单一般会在案件办结后的一段时间内给报案人。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