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到了退休年龄,自己的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不够的,是可以一次性缴纳满规定的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的,成都的也是这样规定的。
2009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个体人员,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医保年限未满的两种处理方式
1、退休职工可一次性补缴医保至规定年限,差几年就补几年。(此方式只适用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仍然每月按时缴纳,缴纳到符合成都医保需求的年限。(此方式适用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及个体参保人员)
2009年1月1日之后初次参保的市民
1、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5年,且15年间从未断缴。
2、累计缴费满20年,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成都市实际缴纳的年限之和满20年,即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时医保已经满足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连续缴纳满规定年限,若停止缴纳医保,停止缴纳之月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是指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参保人。
具体的返还金额标准如下:1. 门诊费用: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医保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返还。
例如,一般门诊费用的返还比例为50%至90%不等。
2. 住院费用: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医保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返还。
例如,住院费用的返还比例一般为70%至90%不等。
3. 特殊疾病费用: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费用,医保会有更高的返还比例。
例如,对于罕见病、重大疾病等,医保可能会返还更高比例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返还金额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医保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就医前,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新的返还金额标准。
总之,是根据医疗项目和费用的不同,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返还,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
本市定点报销医院办理报销,可以携带医保卡在医院大厅办理报销进行直接结算即可。
1、普通门诊: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2、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