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公司垫付的金额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继续垫付:
1. 自付额:确定保险公司是否有要求自付额。如果有,你需要支付该金额才能继续向前垫付。
2. 额外保险政策:检查是否有其他保险政策可以提供额外的覆盖。例如,如果你有医疗保险,也可以申请该政策进行支付。
3. 申请额外垫付:联系保险公司并解释情况,询问是否有额外的垫付选项。他们可能会对特定情况进行考虑,并批准支付额外的费用。
4. 寻求其他支付方式:如果保险公司无法继续垫付,你可以考虑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例如个人储蓄、借款或寻求家人和朋友的帮助。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金额在理论上并不算作被保险人的赔付金额,因为垫付的款项来自于保险公司而不是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在之后的时间内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以还清保险公司垫付的款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18000元可能会被视为被保险人的赔付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责任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如果您对此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或保险机构进行详细解答。
根据事故的大小来判断的,普通的3个工作日,其它的3――7个工作日。
根据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