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新规有几下几点
【1】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
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延长终身医保缴费年限,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新规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可补差或折算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
1、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确定。
3、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此外,职工医保缴费未达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是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江苏医保视同缴费是在从1999开始的。在此以前参加工作的人群,并且正常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那么都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因为我们国家统一交纳这个职工医疗保险,最早的时间大概是1999年,部分地区最晚到2001年之后,才开始建立职工医保的交费。
在企业缴纳超过15年的,如果灵活缴费时间不长,就可以选择50岁办理退休,也可以选择55,如果灵活就业缴费时间,对于企业就业一般满足,55周岁还可以退休,总之企业交的时间越长,灵活就业缴费时间越短,女性就可以选择在50到55周岁之间退休,但到目前各地的标准不同。
一般情况下,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就可以退休。
从事井下、高空等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或满50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