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前,社会保险体系尚未完善,许多人在不同的单位工作时,社保缴费并不连续。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实行了视同缴费转移制度,即将之前未缴纳的社保费用视为已缴纳,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计算方法为:将视同缴费转移前的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加上视同缴费转移后的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然后按照新的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计算养老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1%,自己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自己不需要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自己不需要缴;
6、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自己缴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