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人均GDP不参与排名的主要原因是其GDP主要来自于自然资源开采和加工等传统产业,而这些产业投入少、产出高、效益好,因此单纯以GDP排名容易形成误导性。
同时,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受到自然资源的限制,随着资源逐渐枯竭,经济增长会受到较大影响。
因此,应该在评估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增长前景时,结合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采用更加综合和科学的指标进行评估和排名。
1. 因为资源型城市的GFP可能受到自然资源行业的影响,不一定反映该城市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所以评选排名时可能会剔除这一项指标。
2. 此外,人均GFP指标通常会涉及到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增长率等因素,并非单纯地以城市所拥有的自然资源的价值作为标准,因此如果自然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无法转化为城市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那么这一指标就不具备可比性,也可能不会被列入排名的标准之中。
3. 总的来说,资源型城市的人均GFP是否列入排名会视情况而定,在评选时会对各项指标进行权衡和评估,以选择最能反映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指标作为排名依据。
资源型城市人均GDP不参与排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这类城市的经济特点。
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结构以资源开采和加工为主,对中枢城市大量输送原材料和能源,因此人口相对较少,但经济总量较大,按人均GDP排名会失真。
例如,煤炭、石油等产业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较高,因此平均GDP不如其他行业高。
而且,在资源疏散的区域内,城市建设和人员流动所需的投资和运营成本较高,限制了GDP的增长。这些都是使资源型城市人均GDP排名不具备参考价值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