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烟/雪茄/烟草 入境 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 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 出境四匣烟草物品;
2.
含酒精饮料入境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二瓶酒精饮料(0.75公斤);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瓶酒精饮料(0.75公斤);
3.
中药及成药出境每人最多可携带三百元的药物到外国; 每人最多可携带一百五十元的药物到香港和澳门; 严禁携带超过限量的药物入境;
4.
礼物入境适量香水(自用)。
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携带进口食品时,个人自用的行李物品可以携带合理数量的食品,但超过定量属于商业行为。西洋参属于进口食品,每人每次进境最多可携带2千克,因此2500克的数量超过了限制。建议在出境前咨询海关或寻求代购等服务解决这一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一)关于携带进境行李物品有关规定:根据海关总署现行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上述限值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二)关于携带药品进境有关规定:根据海关现行规定,个人携带药品进境按照上述行李物品的规定进行验放;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禁止进境物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