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参加保险并轨。
因为单位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代表着该单位不能作为一个合法经营主体存在。
保险并轨是指将行业中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纳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范畴,这个过程需要单位的合法经营主体来完成。
由于单位已经没有营业执照,因此不能成为合法经营主体,自然不能进行保险并轨的操作。
单位和个人都交了社保,这种情况通常属于社会保险制度中的职工社会保险。在这种制度下,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社保费用,为雇员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这些福利可能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通过这种方式,国家能够提供一定的社会安全网,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共同缴纳社保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障员工权益并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员工福利。
不能参加保险并轨。
因为单位四月份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单位已经不再合法经营,而保险并轨是基于单位的法定身份和合法经营状态进行规定的。
因此,若单位执照被吊销,则在保险并轨实施前不会被纳入保险并轨的范围内。
另外,建议单位及时查明吊销执照的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和补救措施,确保单位合法经营和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