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报销不需要的收入证明。但是,如果您的子女是您的经济支柱,您可以提供子女的收入证明,以证明您的经济状况。 二次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
2、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医保卡以及个人名下的银行卡。
自费在一万元以上可以二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报销方法: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第二次报销的条件是两个,一是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二是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
一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要。
大病二次报销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报销条件。首先必须参保,其次是可以报销。可以报销指的是如果有其他情形可以报销,则无法使用医保报销。比如:交通保险已经报销后,无法使用医保进行报销;
2、达到起付线。各地的二次报销起付线是不一样,如云南起付线是1万元,上海可以报销80%,北京市自费5万元内再次报销50%,超过5万为60%。特殊的群体比如特困户、低保、五保等在有些省份是没有起付线设定的,比如河北的低保、五保、孤儿、失独没有最低起付线限制。五保孤儿合规自付金额按100%报销,低保失独按80%报销;
3、报销材料要齐全。二次报销除了一般报销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务工证明或者转诊证明(一站式结算无需任何手续),如果无法提供,报销可能存在问题,具体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乡镇级咨询劳保所,区县级咨询医保局)。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