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中考录取的方法俗称“分分清”,正式的录取过程是这样的:
1、对于同一个批次所有报考考生
计算机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考生进行录取,排序在前的考生志愿没处理完,不会处理下一个考生的志愿。
举例说明:A考生分数551分,第三志愿是清华附,B考生是550分,第一志愿清华附,那么先录取分数高的A考生。分数才是王道。
录取时,先按其考试成绩,将学生录进志愿排序最靠前且还未录满的学校,假如所有的志愿都录满了,那么这个学生就不会被录取,变成了死档,只能等统一录取完毕后,自己联系补录学校。
2、对于考生自己
按从照从第一志愿到第八志愿的顺序录取,所以要把分数线高的学校/专业放在前面。
例如:A学生第一志愿报十一中学、第二志愿报人大附。如果A的分数对于一二志愿都是够的,那么只会被第一志愿录取。
注:不论是哪一个批次的志愿,同一批次的志愿都是按照上述分分清原则进行录取的。
1.原始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笔试分值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分值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实践活动分值1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其中现场考试分值30分,过程性考核分值10分。
2.等级成绩。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满分的70%(含)至满分的85%为B等,满分的60%(含)至满分的70%为C等,满分的60%以下为D等。